
各地級以上市自學考試辦公室,主考學校:
根據教育部教育考試院《關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國統(tǒng)考課程考試安排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教考試院函〔2022〕90號)相關要求,現將2023年4、10月我省自學考試開考課程考試時間安排和使用教材公布如下:
一、考試時間及課程安排
(一)考試時間:4月15、16日;10月28、29日。
(二)課程安排:各專業(yè)開考課程具體時間安排可見考試院發(fā)布的相關內容。
其中,《關于穩(wěn)妥解決2022年4月自學考試延期考試相關問題的通知》(粵考辦〔2022〕8號)中限期??紝I(yè)順延的全國統(tǒng)一命題課程安排在4月考試。
二、教材情況及命題原則
(一)各門課程使用教材詳見附件3。
(二)根據教育部教育考試院安排,高等數學(工專)(課程代碼:00022)、高等數學(工本)(課程代碼:00023)、概率論與數理統(tǒng)計(經管類)(課程代碼:04183)和線性代數(課程代碼:04184)4門課程預計2023年10月使用新大綱、教材(附件3備注列)。如有變化,另文通知。
(三)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(fā)展,部分法律法規(guī)和經濟政策將會作出相應調整和改變,在命題時將把從考試之日起前6個月由************頒布的法律和*********頒布的法規(guī)列入相應課程的考試范圍。凡大綱、教材內容與現行法律、法規(guī)不符的,以現行法律、法規(guī)為準。
三、其他事項
(一)2023年4月15日下午和10月28日上午開考的“計算機應用基礎(課程代碼:00018)”課程,僅接受香港籍考生在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報考。
(二)監(jiān)所管理(專業(yè)代碼:330101K)為委托開考專業(yè),僅接受通過廣東省司法廳(或其委托部門、單位)資格審核的限定對象報考,考生不按要求報考的,責任自負。
(三)請各地市自考辦、主考學校做好相關工作。如因疫情防控工作或其他因素導致考試安排調整的,另行通知。
18~23周歲
24~32周歲
33~40周歲
其他
高中及以下
中專
大專
其他
工作就業(yè)
報考公務員
落戶/居住證
其他
自學考試
成人高考
開放大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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